<%@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丹佛斯公司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经典案例|中国商标注册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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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佛斯公司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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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加入时间:2007年2月12日14:32】    【文章来源:知识产权报】
 
近日,大型跨国集团丹佛斯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淄博丹佛斯测控仪表有限公司、北京草桥欣园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二中院现已受理此案。

  丹佛斯公司诉称,其是一家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集团,是在制冷和空调控制、供热和水控制、传动控制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产品制造商和服务供应商,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工厂、子公司和代表处。其产品自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在中国进行销售。该公司自1995年起分别在香港、上海、北京等地设立销售公司和代表处,并开始采用“丹佛斯”作为各该企业和办事机构的字号和机构名称的核心,陆续在中国将“丹佛斯”、“Danfoss”、“DANFOSS”进行了商标注册。

  原告认为,淄博丹佛斯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制造的与原告相同的压力变送器产品和包装上擅自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丹佛斯”标志。2005年,原告发现北京草桥欣园商贸有限公司也在北京销售标有“丹佛斯”标志的压力变送器产品。

  原告认为,淄博丹佛斯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制造、销售标有与原告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产品,已构成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北京草桥欣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样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淄博丹佛斯测控仪表有限公司、北京草桥欣园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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